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商务规〔2025〕3号)

2025年07月04日

深圳市商务局于2025年7月4日印发“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当局宣布对符合条件的商贸类平台企业、商务领域服务类平台企业按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增长额的0.5%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300万人民币。本细则有效期三年。

相关连结

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返回上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