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跨国公司总部能级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商务规字〔2025〕3号)

2025年07月07日

广东省商务厅于2025年7月7日印发“关于印发《广东省跨国公司总部能级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当局宣布对符合条件的在粤跨国公司中国区总部、亚太区总部、事业部全球总部,一次性给予最高800万人民币的能级奖励。本实施细则至2027年12月3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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