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山市户口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5年08月05日

中山市公安局于2025年8月5日印发“关于印发《中山市户口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当局提出父母一方为中山市户籍居民,在港澳台地区出生的小孩,且未在港澳台地区取得身份的,可申请随中山市户籍的父母亲一方办理登记入户。来中山市定居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向拟定居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本通知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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