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有关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5〕6号)

2025年08月11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于2025年8月11日印发“关于印发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有关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当局宣布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补助资金不高于项目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总额的40%,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人民币。本实施细则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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