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促进法律服务集聚区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2025年修订版)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5〕7号)

2025年08月12日

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5年8月12日印发“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促进法律服务集聚区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2025年修订版)的通知”。当局宣布对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内地律师事务所组建的联营律师事务所或香港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广州市南沙区代表机构以办公用房场地租金为基准,第一年补贴比例为100%,第二年补贴比例为50%,第三年至第五年补贴比例为25%,每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人民币。本办法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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