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莞市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工信规〔2025〕3 号)

2025年08月26日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5年8月26日印发“关于印发《东莞市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当局宣布对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实体企业注册之后新购置的研发仪器设备给予事后奖励。本办法自2025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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