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東莞松山湖推動港澳人才創新創業實施辦法》的通知(松山湖發 [2019] 10號)

2019年07月11日

東莞松山湖高新區管委會於2019年07月11日印發《東莞松山湖推動港澳人才創新創業實施辦法》的通知。符合條件的港澳籍人才可享受園區新引進人才最高30,000人民幣就業補貼、50,000人民幣安家補貼。對於在基地穩定就業1年以上、符合條件的港澳人才,其子女可享受東莞籍子女同等入學待遇。《實施辦法》於2019年07月11日開始生效,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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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東莞松山湖推動港澳人才創新創業 實施辦法》的通知(松山湖發 [2019] 10號)

主要内容

東莞松山湖高新區管委會於2019年07月11日印發《東莞松山湖推動港澳人才創新創業實施辦法》的通知。

具體措施包括:

《實施辦法》於2019年07月11日開始生效,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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