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居住證辦理須知

2019年07月15日

中山市公安局於2019年07月15日印發 “港澳台居民居住證辦理須知”。在內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穩定就業、穩定住所、就讀條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可憑有效的身分證明文件,到居住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居住證。申請所需資料、流程、收費、及受理點地址和諮詢電話等詳情可參閱“辦理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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