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支持港澳人才在粵港澳合作高端服務示範區創新創業的交通補貼暫行辦法的通知(南府 [2019] 45號)

2019年12月27日

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政府於2019年12月27日印發 “關於進一步支持港澳人才在粵港澳合作高端服務示範區創新創業的交通補貼暫行辦法的通知”。符合該辦法的人才,於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每人每月可獲得乘搭高鐵交通補貼最高10,000人民幣。暫行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1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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