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落實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深人社規 [2020] 4號)

2020年03月17日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深圳市財政局於2020年3月17日印發 《關於落實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由2019年1月1日起,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包括香港永久性居民)如果符合該通知所規定的條件,並在大灣區內繳納個人所得稅,其已繳稅額超過應納稅額的15%的稅額部分,將由深圳市給予財政補貼。該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該通知於2020年3月27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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