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廣州市白雲區落實廣州市人才綠卡行政審核事權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雲人社規字 [2020] 1號)

2020年08月04日

廣州市白雲區委組織部及廣州市白雲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20年8月4日印發《廣州市白雲區落實廣州市人才綠卡行政審核事權實施辦法(暫行)》。每年在廣州市白雲區工作或創業超過6個月,在廣州市有合法住所,而且符合申領條件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可申請人才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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