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繼續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2020年12月31日

廣東省財政廳及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於2020年12月31日印發《關於繼續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當局宣佈繼續落實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對在大灣區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包括香港及澳門永久性居民),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已繳稅額超過其按應納稅所得額的15%計算的稅額部分給予補貼,並對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通知由2020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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