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深圳市打造一流質量品牌服務實體經濟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辦規〔2023〕3號)

2023年06月05日

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3年6月5日印發《深圳市打造一流質量品牌服務實體經濟發展若干措施》。該措施鼓勵各類主體投入建設量子計量、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新能源車、集成電路、功能材料、醫療器械、農業科技等新興領域國家級質量標準實驗室、國家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產業計量測試中心、技術標準創新基地等重大功能平台。措施亦明確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城市共建共享質量基礎設施,並按照廣泛認可的規則共同開拓國際市場。該措施自2023年6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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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深圳市打造一流質量品牌服務實體經濟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深府辦規〔2023〕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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