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關於印發《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香港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機構執業備案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深前海規〔2023〕5號)

2023年06月25日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於2023年6月25日印發《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香港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機構執業備案管理辦法(修訂)》。該管理辦法適用於在香港取得工程建設領域相關資質的專業機構(以下簡稱專業機構)在前海合作區的備案、執業以及相關管理活動,並明確專業機構依法在前海合作區直接提供建築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造價等相關執業服務的,應當在前海管理局申請備案。該辦法自2023年6月25起實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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