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展和改革局關於印發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進一步促進總部經濟發展扶持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穗南開發改規字〔2023〕1號)

2023年07月26日

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展和改革局於2023年7月26日印發《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進一步促進總部經濟發展扶持辦法實施細則》。該實施細則明確對符合條件的總部型企業提供交通出行支持。協調省、市有關部門為總部型企業高級管理人員辦理粵港、粵澳兩地車牌。為總部企業員工在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簽注等方面提供便利化服務措施。該實施細則自2023年7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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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展和改革局關於印發《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進一步促進總部經濟發展扶持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穗南開發改規字〔2023〕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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