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印發《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發展規劃》的通知(國發〔2023〕12號)

2023年08月08日

國務院於2023年8月8日印發《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發展規劃》。該發展規劃明確支持內地和香港創投資本共同設立創投基金,並允許科研資金跨境資助深港兩地科研項目。規劃亦明確在不違反國家法律基本原則並且不損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研究允許在深圳園區海關監管區域內註冊的港資企業協議選擇適用香港法律解決合同糾紛以及協議選擇香港為仲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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