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科學技術局關於印發《東莞市重大科技項目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東科〔2023〕73號)

2023年10月12日

東莞市科學技術局於2023年10月12日印發《東莞市重大科技項目實施辦法(試行)》。該實施辦法提出“揭榜掛帥”研發項目,其中參與主體“揭榜方”應為東莞市內外(含港澳地區)科技型企業、企業創新聯合體、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單位,科研信用記錄良好,近三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或違法行為;擁有穩定的人才團隊,能夠完成研發任務;與“發榜方”不存在關聯關係。辦法明確對單個研發項目最高資助額度500萬元人民幣。該辦法自2023年10月12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0日。

相關連結

東莞市科學技術局關於印發《東莞市重大科技項目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東科〔2023〕73號)

返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