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關於印發《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關於促進前海全球服務商集聚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前海規〔2023〕9號)

2023年11月08日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於2023年11月8日印發《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關於促進前海全球服務商集聚發展的若干措施》。該措施明確重點引進對深港合作、產業發展具有重大支撐或者引領作用的全球服務商企業,經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批准,可通過簽訂合作協議的方式給予支持。此外,措施指出為進一步深化深港合作,按規定優先支持香港企業落地前海。該措施自2023年11月8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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