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深圳市鼓勵跨國公司設立總部企業辦法(修訂版)的通知(深府辦規〔2023〕8號)

2023年12月02日

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3年12月2日印發《深圳市鼓勵跨國公司設立總部企業辦法(修訂版)》。該辦法明確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符合條件的公司在深圳市設立總部企業,參照該辦法執行。辦法提出鼓勵跨國公司總部企業按照我國發布的跨境人民幣及外匯管理政策開展各類跨境人民幣和外匯業務。設立在深圳前海蛇口自貿區內的跨國公司總部企業,可按照有關規定開立自由貿易賬戶,辦理本外幣跨境收支和境內人民幣收支。該辦法自2024年1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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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深圳市鼓勵跨國公司設立總部企業辦法(修訂版)》的通知(深府辦規〔2023〕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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