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珠海市進一步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管理辦法》的通知

2023年12月08日

珠海市財政局、珠海市科技創新局、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於2023年12月8日印發“關於印發《珠海市進一步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管理辦法》的通知”。當局宣布對在珠海市行政區域範圍內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境外緊缺人才,其在珠海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已繳稅額超過其按應納稅所得額的15%計算的稅額部分,由珠海市人民政府給予財政補貼,該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每個納稅年度每個納稅人的個人所得稅補貼額最高不超過500萬人民幣。本辦法自2023年12月8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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