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2023年珠海市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申報指南》的通知

2023年12月15日

珠海市財政局、珠海市科技創新局、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於2023年12月15日印發“關於印發《2023年珠海市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申報指南》的通知”。當局宣布在珠海市行政區域範圍內工作且對應納稅年度內在珠海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已繳稅額超過其按應納稅所得額的15%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包括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可申請個人所得稅補貼。申請人在珠海市繳納的年度個人所得稅已繳稅額超過其按應納稅所得額的15%即為可申請的個人所得稅補貼額。申報時間為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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