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廣州市境外人才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申報指南(2023年)的通知

2023年12月28日

廣州市財政局、廣州市科學技術局、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於2023年12月28日印發“關於印發廣州市境外人才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申報指南(2023年)的通知”。當局宣布在廣州市行政區域範圍內工作、符合條件的境外人才(含高端人才、緊缺人才),可對其2020、2021、2022納稅年度在廣州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已繳稅額超過按應納稅所得額15%計算的稅額部分申請財政補貼。該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每個納稅年度每個納稅人的個人所得稅財政補貼額最高不超過500萬人民幣。申報時間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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