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江門市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管理辦法(2023年修訂)》的通知

2023年12月28日

江門市財政局、江門市科學技術局、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江門市人才工作局、國家稅務總局江門市稅務局於2023年12月28日印發“關於印發《江門市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管理辦法(2023年修訂)》的通知”。當局宣布在江門市內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在江門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已繳稅額超過其按應納稅所得額的15%計算的稅額部分,給予財政補貼。該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每個納稅年度每個納稅人的個人所得稅補貼額最高不超過500萬人民幣。申請認定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時,申請人應當是香港永久性居民、澳門永久性居民、台灣地區居民等。本辦法自2023年12月28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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