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關於印發《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關於支持人工智能高質量發展高水平應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前海規〔2024〕1號)

2024年01月03日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於2024年1月3日印發《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關於支持人工智能高質量發展高水平應用的若干措施》。該措施明確支持香港企業、科研機構在前海合作區設立專業機構,試點提供跨境數據庫服務。對上一年度數據交易服務收入達到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數據經紀企業,按照其數據交易服務收入的1%,予以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20萬元人民幣的獎勵,每年獎勵最多不超過10家企業。該措施自2024年1月15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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