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的通知

2024年03月13日

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局、中共廣州市番禺區委政法委員會於2024年3月13日印發“關於印發《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的通知”。當局宣布對於在番禺區居住、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的港澳籍居民(或持證的適齡兒童少年),可按照番禺區港澳籍子女入學相關規定,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入學申請。本辦法自2024年3月13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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