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深圳市商務局〈關於推動對外投資合作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修訂)》的通知(深商務規〔2024〕4號)
2024年12月10日
深圳市商務局於2024年12月10日印發“關於印發《深圳市商務局〈關於推動對外投資合作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修訂)》的通知”。該實施細則宣布首次申報本獎勵,並且在項目建設期間對外承包工程完成營業額在100萬美元以內的企業,給予20萬人民幣獎勵。本實施細則有效期5年。
2024年12月10日
深圳市商務局於2024年12月10日印發“關於印發《深圳市商務局〈關於推動對外投資合作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修訂)》的通知”。該實施細則宣布首次申報本獎勵,並且在項目建設期間對外承包工程完成營業額在100萬美元以內的企業,給予20萬人民幣獎勵。本實施細則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