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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8日
廣州市商務局於2024年12月18日印發“關於印發廣州市關於加快會展業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該措施宣布對首次在廣州市會展場所舉辦的展會,從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給予獎勵,每年獎勵標準為:展覽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上的,最高獎勵300萬人民幣。本措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關於印發廣州市關於加快會展業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