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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廣東省促進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發展暫行辦法〉的工作指引》的通知

2024年12月29日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於2024年12月29日印發“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廣東省促進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發展暫行辦法〉的工作指引》的通知”。該指引宣布促進大中小企業協同發展,加強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支持集群參與先進製造業集群的培育和建設。本指引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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