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東莞市學生校外託管機構管理辦法》的通知
2025年02月27日
東莞市人民政府於2025年2月27日印發“關於印發《東莞市學生校外託管機構管理辦法》的通知”。當局提出託管機構應根據學生人數配備工作人員,學生在25人以下的,應配備2名以上工作人員;每增加20名學生的,應增加1名工作人員。託管機構提供託管服務的場所必須具備合法手續,學生人均室內面積不得低於4平方米每人。本通知有效期至2026年2月28日。
2025年02月27日
東莞市人民政府於2025年2月27日印發“關於印發《東莞市學生校外託管機構管理辦法》的通知”。當局提出託管機構應根據學生人數配備工作人員,學生在25人以下的,應配備2名以上工作人員;每增加20名學生的,應增加1名工作人員。託管機構提供託管服務的場所必須具備合法手續,學生人均室內面積不得低於4平方米每人。本通知有效期至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