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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6日
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5年3月26日印發“關於印發惠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的通知”。當局提出具有本市戶籍,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以上且處於參保繳費狀態的申請人可以申請購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購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應以家庭為單位,每個家庭可購買一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本通知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關於印發惠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