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廣州市南沙區促進金融業高質量發展扶持辦法的通知(穗南開管辦規〔2025〕1號)
2025年04月02日
廣州南沙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和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5年4月2日印發“關於印發廣州市南沙區促進金融業高質量發展扶持辦法的通知”。當局宣布首次在南沙區實際從事經營活動的持牌金融機構,根據企業類型、發展運營情況等規定條件,給予單家企業最高1,800萬人民幣獎勵。本辦法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2025年04月02日
廣州南沙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和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5年4月2日印發“關於印發廣州市南沙區促進金融業高質量發展扶持辦法的通知”。當局宣布首次在南沙區實際從事經營活動的持牌金融機構,根據企業類型、發展運營情況等規定條件,給予單家企業最高1,800萬人民幣獎勵。本辦法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