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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深圳市全鏈條支持醫藥和醫療器械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發改規〔2025〕3號)

2025年04月02日

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三部門於2025年4月2日印發“關於印發《深圳市全鏈條支持醫藥和醫療器械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當局宣布支持更多符合申報條件的醫療機構納入“港澳藥械通”指定機構範圍,進一步加快更多臨床急需進口藥品醫療器械納入“港澳藥械通”目錄範圍。本措施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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