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26日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江門市人才工作局於2025年5月26日印發“關於印發《江門市高層次人才認定評定辦法》的通知”。當局提出已在江門市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個人所得稅,並具有專業技術和創新能力,對江門市經濟社會發展有一定貢獻的境外人員可以申請高層次人才認定。本通知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5月31日。
關於印發《江門市高層次人才認定評定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