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03日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於2025年6月3日印發“關於做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病殘津貼經辦工作的通知”。當局提出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經市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鑑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且鑑定結論在一年內的企業職工可以申領病殘津貼。津貼根據繳納基本養老金的年限確定,累計繳費年限不滿5年的,可領取12個月病殘津貼。
關於做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病殘津貼經辦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