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13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以及國家稅務總局於2025年7月13日印發“關於領取個人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當局提出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出國定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正在領取城鄉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員可按月、按次或者一次性領取個人養老金。本通知自2025年9月1日起實施。
關於領取個人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