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中山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2025年08月01日

中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於2025年8月1日印發“關於印發《中山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當局提出全款購買中山市自住住房的產權人及其配偶可在購房發票或者開發商收據開立之日起五年內提取五次住房公積金,首次提取需用於支付房款50%或者以上,提取總額不超過購房總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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