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中山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2025年08月01日

中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於2025年8月1日印發“關於印發《中山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當局提出企業錄用或者調入職工的,應當自錄用或者調入職工30日內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由企業和職工個人自行選擇,不低於5%,且不高於12%。本通知有效期5年。

相關連結

關於印發《中山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返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