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中山市戶口登記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2025年08月05日

中山市公安局於2025年8月5日印發“關於印發《中山市戶口登記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當局提出父母一方為中山市戶籍居民,在港澳台地區出生的小孩,且未在港澳台地區取得身份的,可申請隨中山市戶籍的父母親一方辦理登記入戶。來中山市定居的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可向擬定居地公安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本通知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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