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人工智能與機器人產業創新發展有關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粵工信規字〔2025〕6號)

2025年08月11日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廣東省財政廳於2025年8月11日印發“關於印發人工智能與機器人產業創新發展有關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當局宣布對省級製造業創新中心補助資金不高於項目新購置研發儀器設備總額的40%,單個項目最高1,000萬人民幣。本實施細則自2025年9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相關連結

關於印發人工智能與機器人產業創新發展有關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返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