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8月12日
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25年8月12日印發“關於印發《東莞市在職人才入戶實施辦法》的通知”。當局提出在東莞市就業或者創業,具備初級職稱,年齡未滿45周歲,且連續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一年的人員可以申請將戶籍遷入東莞市。本通知自2025年9月1日起實施,有限期至2030年8月31日。
關於印發《東莞市在職人才入戶實施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