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8月26日
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於2025年8月26日印發“關於印發《東莞市市級製造業創新中心認定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當局宣布對市級製造業創新中心實體企業註冊之後新購置的研發儀器設備給予事後獎勵。本辦法自2025年10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8年9月30日。
關於印發《東莞市市級製造業創新中心認定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