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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货物贸易协议》
在CEPA框架下,特区政府与国家商务部在2018年签署CEPA《货物贸易协议》。在该协议下,所有符合CEPA原产地规则的香港货物,可享零关税优惠进口内地。该协议亦透过简化海关程序、提高透明度、加强合作等进一步推动两地贸易便利化,以及为配合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加入贸易便利化措施专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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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