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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 《服務貿易協議》
特區政府與國家商務部在2024年10月9日簽署協議,再次修訂CEPA框架下的《服務貿易協議》(《修訂協議二》),讓香港企業和專業人士以更優惠待遇開拓內地服務業市場。《修訂協議二》大部分開放措施適用於內地全境,也有一些在大灣區內地九市先行先試。《修訂協議二》已於2025年3月1日起實施。
更多資訊請瀏覽:
《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