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

港人在內地租房,購買住宅及商用物業的手續及注意事項

短片主要介紹內地租房、購買住宅及商用物業的手續和注意事項。

問與答

雙方當事人帶備下列資料,到當地房產管理局辦理有關手續:

1. 受贈的房地產,需提交的資料:
  • 原房地產權證或不動產證;
  • 贈與書及其公證證明書;及
  • 契稅完稅證明。
2. 繼承的房地產,需按以下程序及準備下列證件和資料辦理:
  • 原房地產權證、合法繼承人回鄉證和身份證、家庭親屬關係情況的書面資料(與房產權屬人的關係、本人姓名和職業等)。
  • 如在內地辦理須先找房產所在地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房產權屬人及配偶、合法繼承人必須到場。如房產權屬人或配偶已去世的,須攜帶其死亡證。
  • 如被繼承人或繼承人中有香港居民的,則應先到香港一些具有「中國司法部委託公證人」資格的律師,先辦理親屬關係證明,然後再到房產所在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手續,公證費按房屋估價的百份之二計付。
  • 如產權合法繼承人中有自願放棄繼承權的,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如香港居民另須攜帶回鄉證)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手續。
  • 辦完全部公證手續後,到房產所在地的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辦理房屋轉名手續。
普通住宅交易的稅費主要有:交易手續費、房屋所有權登記費、契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土地出讓金等,其中數額較大的有:
  1. 房產轉讓增值稅及附加稅:未滿2年的,按轉讓價或交易價徵增值稅 (轉讓價或交易價 /(1+5%)× 5%) ,滿2年的,普通住宅(見下方註)免徵增值稅,非普通住宅(見下方註)按差額的5%徵收增值稅;
  2. 房產轉讓應徵個人所得稅:為收益的20%,據實徵收:(每次轉讓房產收入額,即是:房產原值-合理費用)× 20%;
  3. 契稅:一般是成交額的3%。(對個人購買的普通住房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減半徵,即1.5%,若個人購買90平方及以下的普通住房,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徵收。
註:凡是「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容積率低於1.0、實際成交價格高於同級別土地上住宅交易平均價格1.2倍 」的,屬於非普通住宅;反之為普通住宅。
根據《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有關規定,以下9種房屋是不能出租的:
  1. 未取得房地產權證書又無其他合法權屬證明的;
  2. 權屬有爭議的;
  3. 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4. 共有的房屋,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5. 屬於違法建設的;
  6. 屬於危險房屋的;
  7. 不符合消防安全標準的;
  8. 已發布房屋拆遷公告的;及
  9. 其他法律、法規、規章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