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建設國際科技產業創新中心三年行動計劃 (2018-2020年) 的通知(穗府函 [2018] 224號)

2018年09月14日

廣州市人民政府於2018年09月14日印發《廣州市建設國際科技產業創新中心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計劃主要內容包括推動廣州與香港、澳門和深圳的科技創新走廊建設及跨區域合作、透過中國創新創業大賽港澳台大賽、青年創新創業大賽等比賽引進港澳地區人才。

主要內容

廣州市人民政府於2018年9月14日印發《廣州市建設國際科技產業創新中心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下稱 “《計劃》”)。《計劃》主要內容包括五個重大行動和五項保障措施。

五個重大行動

一. 開放創新新格局拓展行動

充分發揮粵港澳大灣區創新資源優勢,推進“一帶一路”創新合作。

主要任務包括:

二. 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創建行動

具體任務包括建設國際一流開放創新平台,例如加快建設南沙粵港澳深度合作創新發展示範區。另外,廣州市亦會引進香港科技大學—麻省理工學院中心在南沙落戶,支持粵港澳轉化醫學聯合研究平台、穗港高校協同創新研究機制(聯盟)、華南針灸粵港聯合實驗室等聯合創新平台建設。

三. 科技產業創新主體培育行動

主要任務包括企業核心競爭能力提升行動、企業上市掛牌行動、獨角獸企業發現培育行動、高新技術企業樹標提質行動、中小創新企業成長行動。

四. 創新產業新支柱構築行動

推動到2020年底,全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達人民幣4000億,佔GDP比重超過15%。

五. 綜合性國家新興產業創新中心共建共享行動

主要任務包括建設多區聯動創新平台、建設產業技術創新支撐平台、建設國家級產業創新平台、提升孵化育成加速發展平台、優化科技成果轉化平台。

五項保障措施

一. 制度保障

一是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具體措施包括:

二是優化完善創新政策體系,根據政策實施效果評價,調整完善各項政策措施;三是協同推進“三區聯動”發展,發揮政策疊加優勢,吸引創新資源集聚。

二. 人才保障

一是引進重點人才,包括落實市“1+4”人才政策和人才綠卡,引進及培養一流科學家和創新團隊、諾貝爾獎獲得者、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以及具有成長為兩院院士潛力的人才等。

二是優化國際人才工作環境、 提供居留、就業和居住方面的便利措施,包括:

三是完善創新創業人才服務體系,對符合條件的人才及核心團隊,給予資助獎勵,辦理積分引進人才入戶,具體措施包括:

三. 資金保障

一是優化資源配置模式,逐步形成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的科技配置模式。

二是加快科技與金融深度融合,推動風險投資、科技信貸和新三板科技企業融資發展。

四. 用地保障

優先規劃創新發展用地,推行差別化供地機制,採取招標、拍賣、掛牌、協議出讓、劃撥等方式優先保障科研用地類項目供地。

五. 文化保障

實施提升公民科學素養行動計劃,加強科學普及,辦好一批有影響力的科普基地、科普品牌活動和廣播電視科技類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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